社交中女士的称呼礼仪
人际交往,礼貌当先;与人交谈,称谓当先。使用称谓,应当谨慎,稍有差错,便贻笑与人。恰当地使用称谓,是社交活动中的一种基本礼貌。称谓要表现尊敬、亲切和文雅,使双方心灵沟通,感情融洽,缩短彼此距离。正确地掌握和运用称谓,是人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礼仪因素。
1、一般约定俗成地按性别的不同分别称呼为“小姐”、“女士”、“先生”。其中,“小姐”、“女士”二者的区别在于:未婚者称“小姐”,不明确婚否者则可称“女士”。
2、“小姐”:最实是宋代王宫中对地位低下的宫婢、姬、艺人等的称谓。到了元代,“小姐”逐渐上升为大家贵族未婚女子的称谓,如《西厢记》中:“只生得个小姐,字莺莺。” 至明、清两代,“小姐”一词终于发展成为贵族大家未婚女子的尊称,并逐渐传到了民间。
3、“女士”:始见于《诗经·大雅·既醉》:“厘尔女士。”这儿的“女士”指有德行的女子,和后来说的“千金”一样,用以对妇女和未婚女子的敬称。
4、外国称谓礼仪普通男女的称呼。
一般情况下,对男子不管其婚否都称为“先生”(Mister);对于女士,已婚的称为“夫人”(Mistress),未婚的称“小姐”(Miss);婚姻状况不明的,也可称为“Miss”。在外事交往中,为了表示对女性的尊重,也可将其称为“女士”(Madam)。
5、官方人士的称呼。
对高级官员,称为“阁下”,也可称职衔或“先生”;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为“夫人”,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,也可称“阁下”;对其他官员,可称职衔或“先生”、“女士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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